格隆汇6月21日丨橙天嘉禾(01132.HK)公告,于2024年6月21日,卖方(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买方订立购股协议。根据购股协议,卖方同意出售而买方同意按现状基准购买目标销售股份,总代价为12.5亿新台币(并可在调整条件获达成后进一步调整至14.3亿新台币)。目标销售股份相当于目标公司威秀影城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约35.71%。完成建议出售事项后,集团不再持有目标公司的任何权益。

目标公司为根据台湾法律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主要于台湾从事电影院营运、电影发行及投资控股。于本公布日期,目标公司为台湾最大的连锁电影院,共经营18间电影院,包括196块银幕。

考虑到集团现时的财务状况及业务运作以及整体经济情况,董事会认为建议出售事项为以合理价格变现目标销售股份价值的良机。预期建议出售事项部分所得款项净额将用作集团的一般营运资金,而部分所得款项净额将用于偿还集团现有银行贷款,以减少集团的杠杆比率,并在高利率环境下降低集团的财务成本。

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股份自2024年6月24日上午九时正起在联交所恢复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