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丽水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因贷前调查不到位、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浙江丽水莲都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被罚60万元;与此同时,作为相关负责人,时任浙江丽水莲都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碧湖支行行长的朱益珍被警告。